摘要:昔日的桌上宾,如今的阶下囚。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对原街道党工委书记李某贪污公款一案进行一审宣判,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同时判处没收被告人李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6503350元以及继续追缴...
昔日的桌上宾,如今的阶下囚。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对原街道党工委书记李某贪污公款一案进行一审宣判,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同时判处没收被告人李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6503350元以及继续追缴被告人李某的其他违法所得人民币1586913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