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6 05:44:20 | 浏览:3050
5月6日, 高安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熊小敏等25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公诉机关指控熊小敏等25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11项罪名。
被告人带往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
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被告人熊小敏因被当时势力最大的谌家人欺负至深圳发展,后通过打架斗殴、开设赌场在灰埠积累了一定的“名声”。2010年至2018年,通过多年的发展、演变,在灰埠镇及周边形成了以熊小敏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胡志坚、彭鹏、胡启佳、况永、陈巧玲等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不断吸纳、网罗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了一个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较为稳定,层级清楚,分工明确,组织纪律严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积攒经济实力,用于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壮大。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熊小敏等25人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策划、指挥和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1项罪名追究被告人熊小敏等25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为了保证案件有序进行,高安法院多次召开庭前会议,对非法证据排除、回避证人出庭等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换意见。开庭当天,该院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等旁听了庭审。
因本案涉案人数众多,涉及多项罪名,案情疑难、复杂,犯罪事实前后跨越时间较长,预计庭审时间将持续7天。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来源:法治高安